平衡的方法,一致的标准

By Beenish Pervaiz (CH), January 3, 2013

Maryam Javan Shahraki 和 Selim Can Sazak 在文章中,对伊朗是否对其所处地区和世界构成安全威胁,以及该种威胁可能带来的后果持不同意见。不过,他们似乎对一个看法达成了基本共识,这个看法我在第一篇文章也提到了 — 即如果核不扩散条约(NPT)要保持健康运作,伊朗这样的国家以及以色列、巴基斯坦和印度等条约局外者必须全面参与核不扩散项目。

在我看来,当今国际社会的特点是:一些国家准备好通过单边或联盟的方式对潜在的核扩散者采取强有力的行动,另一些国家则更关心核武国去核武库的脚步是否够快,这两方存在分歧。但是,即使世界各国都全力投入核不扩散,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核强国(美国和俄罗斯)仍须更加积极地进行核裁军,为各国树立正确的榜样。

但仅仅是确立正确的风气还不够。正如 Shahraki 在第一篇文章中所说,每个核武国都是一个潜在的核扩散者,这其中也包括条约所承认的核武国。尽管伊朗可能进行核扩散这个话题正受到激烈的争论,核武器国家可能向其他国家转移核技术、核材料或核武器这个想法本身也很可怕。无论如何,如果条约机制要存活下来,核不扩散及核裁军这两个方面都要取得进展。必须要建立一个消除核武器的真正框架,为全面可核查的核武器消除做准备,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使核武器”不合法化”。

Sazak 及 Shahraki 对伊朗的讨论引出了有关条约制度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监督追求和平利用核能计划的国家的活动时所使用的标准。因为使用核能可能导致核扩散,所以监督项目是至关重要的 — 但目前开展的这些监督项目都存在问题。

Sazak 在第二篇文章中讨论了伊朗被描绘为抗拒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查的方式。然而,我们也必须记住伊朗的官方立场,即其核活动已经处于该机构的全面监督之下。伊朗在过去也曾宣布自己接受对其任何原子能设施的核查。并且,伊朗指责该机构提出的核查要求超过了它的法律义务。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以及为了争取各方在核纠纷方面的合作,关键就是要由所有国家商定一个更具体的、有约束力的监督系统。这样一来,核计划的透明度便可以得到保证,核查机构的权威也不会被削弱。也就是说,如果 IAEA 在所有情况下都根据相同的标准进行核查,那么对于其核查方法及活动的投诉就将会减少。



 

Share: [addthis tool="addthis_inline_share_tool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