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问题引发持久分歧

By Naeem Ahmad Salik (CH), June 7, 2012

纵观本次”圆桌讨论”中的热烈辩论,诸位参与者都有力驳斥了他人观点,并大部分坚守着自己的看法。我也不例外。事实上,我想重温一些我之前提出的论点,以更容易理解、更有说服力的方式再行阐释。

周日时,Jonah和我就扩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权威,使其能更好执行《核不扩散条约》(NPT)这一话题展开了讨论;Jonah鼓励显著扩大IAEA权威,而我则对这一想法持怀疑态度。就这一分歧,Jonah在其第二篇文章中写道”Salik自己已指出……NPT条约一直存在体制性的支持结构不足这个问题……如此看来,一定程度上来说,Salik的第一篇文章比第二篇更明显地表明,Salik同意应扩大IAEA的权威。”

这并不十分正确。然而,我承认NPT条约缺乏一个致力于有效实施该条约的组织,一个类似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的组织。因为IAEA成立早于NPT条约,而且以前该机构的主要目的是支持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原子能用于和平事业”的计划,所以监督NPT条约并非原先就预计好的任务,并且该机构也无充足配备来执行这一任务。

尽管如此,那些认为要加强NPT条约的机构支持和监督制度的人应该记住的是,正因为各缔约国同意该条约时,条约机制中并无这样的结构,因而现在要添加这样的结构也不容易。要这么做就得给NPT条约增加修订案,而这项修订案并不一定会为所有成员国接受。毕竟,尽管已过了7年,IAEA多数成员也都还未批准2005年《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

Jonah和我第二点分歧在于核恐怖主义。或许这么说显得有些自满,但我还是认为,核恐怖主义的风险有时因政治原因而被扩大。当然,像Jonah这样的专家都清楚,且不论要取得建造核装置所需的材料是多么困难,即便一个恐怖组织真的做到了这点,要建一个真正可用的核装置本身的技术难度也是巨大的。而且,恐怖组织可能制造出来的核装置都将是庞大重型的,不适合用任何现有的输送系统运输。因此,哪怕恐怖组织真的得到了一个核装置,该装置也只可能在取得核材料的国家使用。这一现实削弱了核恐怖主义将严重威胁国际安全这类杞人忧天的说法。尽管如此,每一拥有核材料的国家都有平等的核安保责任,而且华盛顿核安保峰会公报首尔核安保峰会公报都强调了各国有维护本国核材料及核设施安保的”基本责任”。

Adel M. Ali坚持认为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应作为无核武器国家加入NPT条约,我的看法不同。Ali指出NPT条约目的是为了防止无核武器的国家取得核武器,并同时实现有核武器国家核裁军,这很正确。然而,事实上,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从未加入该条约,因此它们不能被指控为违反该条约规定或精神。(同时,尽管以色列的核武器项目早于NPT条约,埃及等国家还是同意加入NPT条约,并在1995年同意该条约无限期延长,从而失去了这一可利用的手段)。我依旧坚持我先前提出的观点,那就是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应以有核武器国家的身份加入该条约,接受进入善意谈判并最终实现核裁军的义务。

关于Ali提出的在南亚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建议,我们应该记住,巴基斯坦1975年通过联合国大会的决议而酝酿的正是这一想法 — 但由于印度反对,该无核武器区从未实现。在这一点上,南亚无核武器区这一想法已被其他事件超越,除非全面彻底实现核裁军,否则南亚总会有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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