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趋同及细微差别

By Ramamurti Rajaraman (CH), November 16, 2012

组织像这样的”圆桌讨论”,主要目的是让大家就一个特定话题发言辩论。讨论是否最终得出”结果” — 即是否意见趋同达成共识 — 并不那么重要。不过我认为,本次讨论中大家的意见大体达成了一致。

正如 Ta Minh Tuan 在其第三篇文章中所说,参与”圆桌讨论”的三位作者全都承认,尽管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已承诺从国际燃料银行获得燃料供应并无附带条件,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旧怀疑,是否能从这些设施购买低浓缩铀(LEU)且其权利不受侵害。其中的关键不是这些国家的担忧是否有道理,也甚至不是这些阻碍将来会否成真;而是这种认为这些阻碍可能会成真的挥之不去的想法。同时,所有的”圆桌讨论”参与者都希望,至少一些发展中国家将受益于国际燃料银行;总的说来,我觉得我们对本次讨论的核心都持一致意见。

我们之间的看法差异仅体现在一些细微之处而已,而且这些细微差别甚至是可以调和的。让我在此谈谈其中之一。Ta 在他的第三篇文章中对我之前提到的一点作出了回应,问到”新兴核国家是否能够避免被猜疑打算进行核扩散 — 哪怕它们在核不扩散方面记录良好。”Ta 的担忧自然有道理,我想通过一个假设(也许有争议的)的例子来更进一步地探讨一下。

伊朗一直被指责未向 IAEA 透露其核计划的详细情况。但是,假设伊朗核计划从一开始就保持高度透明。假设它曾宣布建立一些浓缩铀离心机但不会生产高浓缩铀。假设伊朗德黑兰方面真的将浓缩控制在 LEU的范围内,放弃任何建设武器的意图,并听从 IAEA 各方面的监管。

在那样的情况下,西方会否袖手旁观 — 尤其是伊朗的技术能力和低浓铀库存已成长到一旦德黑兰方面愿意,技术上就完全能够生产核武器的程度?在那样的情形下,许多伊朗人和许多发展中世界里同情伊朗的人可能就会料想西方会反对伊朗的核活动了。

我并不想就伊朗的真实意图选择立场。我提出这个情景只是想为 Ta 的论点提供一个可能的例子,来说明不被大国信任的国家也许无法充分享受其在”核不扩散条约”下的权利。遵守规则或许并不足够。在主要发达国家那里保持”良好的信誉”可能也是必要的。

最后,我对燃料银行安排中的一个方面还不是很清楚。IAEA 说燃料银行的供应可以提供给”正在经历核电厂 LEU 供应中断,且无法从商业市场上、通过国家对国家的安排或者任何其他手段获得 LEU”的国家。但是,这是否意味着燃料银行就是要很少被使用,也许只能用一次?还是只要市场不提供国家能源,该国就能一直从燃料银行获得 LEU?假设在公开市场遇到问题的国家没有自己的铀浓缩设施,如果不从燃料银行,那么该国又从哪里获得定期燃料供应呢?如果燃料银行不能提供定期供应,那么客户国的核能安全是否将最终任由与供应国的双边关系摆布?

如果燃料银行仅能保证核反应堆得到一次初始燃料装量,那么我能很好理解为何国家对不建设自己的铀浓缩设施感到焦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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