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核战争的发生

By Masako Ikegami: CH, August 23, 2016

我的同事瓦希古鲁·帕尔·辛格·西度(W.P.S. Sidhu)与史特其·艾格利(Sitki Egeli)强调了为导弹不扩散制定国际准则的重要性。比如,加强《防止弹道导弹扩散海牙行为准则》就十分重要。但准则若要有效,就必须平等地适用于各方。倘若准则和制度像“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那样仅被单边实施,那么就无法减轻驱动各国进行扩散活动的不安全感。用双重标准达成的协议也是如此,例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双重标准只会加深不安全感,从而招致更多的扩散活动。

国际社会的确应当对扩散国的扩散动机给予较平常更多的关注。在31个拥有弹道导弹的国家中,9个为核武国家。这9个国家正在继续提升作为其核武库一部分的导弹能力。另外的22个国家有的持有冷战遗留下来的弹道导弹,有的则正处在涉及至少一个核武国家的极端的地区紧张局势之中。

例如,东亚正陷于导弹扩散的恶性循环之中。韩国与有核朝鲜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在弹道导弹获取与研发方面展开了竞争。最近,首尔为了应对朝鲜第四次核试验以及中程导弹试验,同意部署一个美国导弹防御系统,即“末端高空区域防御系统”。日本继朝鲜1998年大浦洞导弹试验之后,开始与美国进行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的共同研发。台湾为了应对有核中国大陆的中短程弹道导弹之大量部署,研发了能够击中上海等高价值目标的中程弹道导弹。

这些国家陷于诸如此类的紧张局势,又面临着拥有弹道导弹的对手,自然会认为本国受到了威胁(倘若其对手的导弹装有核弹头,感受到的威胁将尤为严重)。因此,为了具备在一旦遭受导弹攻击之时近乎百分百的报复能力,也为了震慑地面干涉力量,这些国家谋求拥有本土的弹道导弹。它们获取弹道导弹更重要的是旨在使自身免遭“恐怖武器”的打击。装有核弹头的导弹本质即“恐怖武器”。

雪上加霜的是,核武国家目前正在研发“智能”核武,即精确度更高,释放能量更小,从而更为“可用”的核武。此趋势极为危险。倘若“智能”核武与中短程弹道导弹相结合,并在地区紧张冲突中得以部署,不难想象将会上演一场当代的古巴导弹危机。因此,亟需采取行动与新手段以应对核战争这一客观存在的风险。

诸如“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与《瓦圣纳协议》之类的机制遏制并延迟了弹道导弹的扩散,但却未能让决心已定的扩散国(尤其像中国、朝鲜、以色列、印度与巴基斯坦等尚未加入这些机制的国家)停下脚步。倘若仅凭技术与制度手段以应对导弹扩散就注定会失败。目前需要一种新的政治手段,以解决扩散国之扩散动机问题。

自前苏联与美国达成《中导条约》至今已近30年了,人们容易忘记《条约》在当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该条约谈判成功的原因是,谈判以一种互信精神替代了之前几十年的对抗精神。信任使得全面核查、现场检验以及核武削减成为了可能,也从根本上打破了冷战格局。《条约》达成后的几年内,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可以证明,《条约》从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目前亟需一个《中导条约》式的通用条约以消灭导弹与非战略性核武的双重挑战。诚然,缔结条约的谈判之路将充满艰难险阻。因为《中导条约》谈判的几个优势已一去不复返:当时美国与前苏联的核军备势均力敌,且欧洲反核运动风起云涌。当今世界则迥然不同,这不仅仅是因为存在着众多实力悬殊的导弹对峙局面。然而,《中导条约》能够问世的根本原因其实在于胆大的政治愿景与迅速彻底消灭整类武器的意愿。倘若各国秉持此类胆大愿景,那么非战略性核武与作为其载具的导弹就将如同当年美国与前苏联的中程核武那样从地球上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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