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和平与发展作贡献,而非过度控制

By Kayhan Barzegar (CH), January 23, 2013

要回答此次”圆桌讨论”的问题 — “核供应国集团的政策要如何改进,才能更好的吸收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观点?” — 就要理解 NSG 在加诸于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及为其提供的利益之间取得了什么程度的平衡。换句话说,NSG 政策是否在推进其准则中所提出的目标,从本质上来说即为:核贸易不应助长核扩散,但核领域的国际贸易和合作不应该受到不合理的阻碍?重要的是,”核不扩散条约”(NPT)允许的核贸易不得受阻,并且不能因一些国家的政策就牺牲该机制下的基础原则。

几十年来,NSG 已采取了一些与该条约目标一致的防扩散行动。但同时,它也对那些只是为了本国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而展开和平核能项目的发展中国家施加了制约。我认为,这些制约跟美国及法国的国家利益并非毫无瓜葛。美法两国在核市场上享有强大的商业地位, 并且想继续保持这样的地位。

过分热心,歧视。发展中国家对的电力需求正在迅速增长,从而激发了其对核能的兴趣。然而,对核不扩散及全球核安保的过分热心 — 尽管这些考量都合乎情理– 正抑制发展中国家的核进步。一些人认为,全球核电扩张有风险,因为它传播制造核燃料的技术,这可能会让更多国家拥有发展核武器的能力。此论断忽略了该条约的基础。毕竟,该条约的制定是为了在确保防扩散的同时使民用核电计划的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这一论断也倾向于否定发展中国家在核能市场中的任何作用 。

假如 NSG 的准则在过去一直得到认真执行,那么像对伊朗这样一类的 NPT 签约国施加过多限制的歧视性措施就不会有生根之地了。同样,NSG也不会在2008 年授予印度这个非 NPT 签约国豁免,从而允许其参与核贸易。与此类似的情况还有,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 NSG 成员国一直对以色列的核计划大体保持沉默。

1998 年”不结盟运动”(Non-Aligned Movement)的成员敦促所有条约签约国应该”禁止向以色列转让所有与核有关的设备、信息、材料和设施、资源或装置,以及禁止向其传播核、科学或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或任何形式的援助”,因为它不是条约成员,并且其核活动也未受到 IAEA 的全面保障监督。十年后,”不结盟运动”也可能就印度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 但印度仍被授予了豁免。NSG的这种行为就相当于核歧视。NSG 执行双重标准,一方面过分关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核扩散问题,另一方面却在涉及印度这样的国家时采用双重标准。这削弱了该集团的信誉。

平衡与合作。NSG 现在的主要挑战是决定如何平衡核转让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及核扩散效应,与此同时也不违反自己的准则,或抵触自己的目标。应该指出,发展中国家加入条约制度时,一方面对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受益于和平的核转让这一前景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另一方面也全面核裁军能加强它们的安全给予了很大的期望。因此,NSG 应该平衡其对核扩散的关注与 对NPT 的其余两大支柱的关注 ,即提高对全面核裁军及核能的和平利用的关注度。NSG可以通过向核武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及增强它们之间的合作来够促进核裁军。这样的举措将有助于消除发展中国家的不信任。然而,当下,人们对NSG持有很大的怀疑,怀疑它 增进了某些西方国家的利益,从而保护这些国家在 NPT 机制内的法律、技术和政治力量优势。追求有此效果的政策只能导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沮丧,而最终可能使得 NPT破裂。

NSG 应更努力地促进核能方面的区域合作。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总结认为可持续发展取决于能源来源的多元化,因而它们对核电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中东就有很好的例子。在这一地区,不同的政治以及意识形态阻碍了国家之间的合作。NSG 可以通过促进此地区核能领域的合作,而不是如此热切地专注在其核扩散问题上,来做出宝贵的贡献。通过这种方式,核供应国集团可以帮助推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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