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弹扩散与或许可行的理念

要就导弹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严峻挑战这一点达成共识并不难,而就如何克服这些挑战达成共识就不那么容易了。

参加本次圆桌讨论的我的同事池上雅子(Masako Ikegami)与史特其·艾格利(Sitki Egeli)论证精彩,并且都同意导弹至少带来三组挑战。首先,使用核导弹将会为国际和平与安全带来毁灭性的后果,任何使用核导弹的威胁都将造成严重失稳,精确制导的先进常规导弹的使用也被视作一种威胁,对于被这些导弹瞄准的国家而言尤其如此;其次,导弹并未被禁止,除了少数特例之外,导弹扩散从未出现过逆转;再次,约束导弹技术与交易的现有机制存在不足或缺乏有效性。“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尤其如此。

那么可做些什么呢?

池上雅子着重探讨了导弹与核武之间的关系。她倡议,“将导弹不扩散与核裁军视为同一个议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并同时予以解决。”导弹与核武之间必然存有直接相关性:世界上的九个核武国全都持有导弹,其中包括装有核弹头或可运载核武的弹道导弹,且几乎都持有或正在努力获取可运载核武的巡航导弹。但并非所有持有弹道与巡航导弹的国家都拥有核武。确实,鉴于常规武装导弹精确性与杀伤力的日益提升,许多没有核武的国家都想要拥有远程导弹。这就带来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倘若一国持有导弹尤其是弹道导弹,该国会渴望得到核武吗?答案只能是“有可能”。诚然,朝鲜、伊拉克、利比亚与伊朗等持有导弹的国家同样也谋求拥有核武。(当它们开始谋求核武时,都还仍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签约国。)但是持有弹道导弹的亚美尼亚有否谋求核武的可能呢?

无论如何,建立一个用以控制或消灭可运载核武的导弹的全球制度真可谓说时容易做时难。军火管制或裁军措施被用于核导弹的实例实属罕见(例如《中导条约》或者由联合国主导的对伊拉克、南非与利比亚的裁军),且均由十分特殊的情形所致,也不涉及任何全球性的准则或制度。然而尽管朝鲜与伊朗核问题的解决有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参与,这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之导弹扩散应对手段也似乎并不凑效。

艾格利关于将出口和技术管制的重点放在中远程导弹上的提议之目标也不太可能实现。就像民用与军用核技术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重叠,多节导弹与多节民用太空发射载具也有诸多重合之处。因此,已经或正在研发合法民用太空发射项目的国家(其中一些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的成员国)可能不会同意该提议。此外,以色列等国认为,非国家行为体手中装备常规弹头的中短程导弹比中远程导弹更具危险性。

艾格利关于限制并消灭导弹试验的提议也将遭遇类似问题。这种机制需要普遍的遵从,而这并无可能,因为美国与俄罗斯等导弹既有国很可能会抵制该机制。朝鲜等顽抗之国也会抗拒该机制。更何况朝鲜已经公然违背联合国安理会对其实施的导弹试验禁令。

与其执意于野心勃勃却前景黯淡的提议,还不如考虑2008年联合国关于“导弹各方面问题”的政府专家小组所提出的更为实在的建议。诚然,这些理念可能会由于缺乏雄心壮志而遭受批评,但却已得到了几乎所有重要导弹国的一致同意(专家小组的23名成员包括除朝鲜外来自中国、伊朗、印度、以色列、俄罗斯与美国等国的专家)。专家小组号召各国加强对导弹及其相关技术转让与出口的管制,鼓励其通过联合国报告机制以报告与导弹相关的信息,也号召其通过诸如和平解决争端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全球与地区安全。此外,专家小组还鼓励各国采取“自愿的透明化与信心建立措施……(以提升)可预见性。”这些理念虽然谈不上令人兴奋或想象大胆,但在解决导弹扩散所造成的棘手的安全问题方面却或许不失为一个好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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