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音速:为什么和为什么不

By Mark Gubrud: CH, July 11, 2015

对于很多人而言,用萧伯纳的话来总结对未来的希望,最合适不过了:“你看见事情;你说‘为什么?’而我梦见从未发生的事情;我说‘为什么不呢?’”但是,当一场军备竞赛在武器设计者的驱使下,重新抬头、威胁世界的时候,要寻找希望,必须先问“为什么?”

第一轮中,拉贾拉姆·纳加帕和赵通均未提供有力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要研发高超音速导弹。相反,两位作者都阐述了研发此类武器之所以既危险又不合时宜的一些理由。但两位似乎都做了这样一个假设:在缺乏非常强有力的特殊反对理由的情况下,高超音速导弹将会被研发出来。

我从未辩称,高超音速导弹所代表的意义大于一场威胁的小幅升级,但是纳加帕和赵似乎都认同一点,即此类武器的确似乎最适合于战略性攻击。禁试将是一种简单、可核查、高度有效的军备控制手段,可以阻断一场极为危险的军备竞赛的一条危险车道。所以,这就是我的“为什么不呢?”

纳加帕认为这一观点“不是……现实途径”。赵写道,这无法“从现实角度……实现”。但是,两人并未辩称:禁试将适得其反或无法核实,或将无法阻止高超音速导弹的研发。我的圆桌讨论同行们过于悲观了。

并不太难。两位作者都声称:从技术角度,难以就禁试进行谈判。我认为,相对于其他军备控制问题,这一问题并不太难。纳加帕写道,弹道导弹再入飞行器以“高超音速”飞行,这是模糊了弹道导弹和高超音速导弹之间的界线。但实际上,大部分飞行是在大气层以上进行的,高超音速这一概念并不适用;高超音速导弹的特征是有能力以高超音速飞行长距离,穿行于大气层中。赵断言道:关于应禁试哪类武器,“无法做出清晰的技术界定”。但实际上,可以使用的标准包括尺寸、速度、推进力类型,以及高超音速飞行距离。

在谈判中,可能引发困难的是缺乏政治意愿,尤其是如果测试继续进行,而各方试图操控禁令的技术参数,从而将正在研发的某些系统包括在内或排除在外。因此,通过单边暂停令,建立信任和共同目标,将是禁试努力的一个好开端。

纳加帕辩称,一些国家会认为禁试具有歧视性,因为美国、中国和俄罗斯已经测试了试验性原型。但是在禁试条约中,所有国家都将放弃开发实际可用的武器。与此同时,随着时间推移,由于相关的太空、材料和推进力技术的发展和推广(这些技术的和平使用不必受到导弹禁试的制约),各国之间的知识差距将会缩小。

用处小,危险大。赵在高超音速武器的军事用途上着了不少笔墨。对此类武器的用处能有多大,我表示质疑。高超音速导弹是昂贵的。有效载荷小,限制了其致命性,除非装载的是核武器。弹道导弹可更快地击中目标。亚音速巡航导弹可隐蔽地对准小型目标,而高超音速导弹飞行时产生的极端高温和震动将会凸显其存在,使其保持盲目状态。至于赵提出的美国攻击朝鲜核武器的情景,从附近的海、陆、空发射弹道或亚音速巡航导弹,相较于从远处发射高超音速导弹,将可以达成更短的飞行时间和更高的致命性。为了确保核威慑,高超音速导弹也不是必须的。此类导弹对由于设计限制、无法将其拦截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而言,可能具有免疫力,但仍然无法抵御与其相对应的防御系统。此类武器也无法如弹道导弹一般,用轻诱饵使防御系统饱和。

高超音速导弹若被部署,将不会是第一种用处可疑、使国际关系受损、使军备竞赛升级、使战争风险加剧的武器。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再来一回呢?难道禁试不应是更好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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