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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银行是项好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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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不扩散项目所面临的根本挑战是,适用于核武器的高浓缩铀可以在制造民用核反应堆低浓缩铀的生产设施中制造。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燃料银行为国家提供有保障的低浓缩铀供应。但潜在的客户国对燃料银行的热情却并不普遍。下面,就"从客户的角度来看,一个国际核燃料银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浓缩铀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这一问题,越南的Ta Minh Tuan、约旦的Khaled Toukan和印度的Ramamurti Rajaraman做出了回答。

Round 1

虽存疑虑,燃料银行仍有希望

建立低浓缩铀(LEU)燃料银行的构想早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出"和平利用核能"方案时就产生了。当时的燃料银行背后的基本思想是鼓励各国采用民用核能计划。但由于冷战的紧张局势,直到千禧年开始前,燃料银行的建立都进展甚微。这些年来,建立LEU库的主要动机已变为防止核扩散了:《核不扩散条约》(NPT)的签署国被允许保持其和平利用核能计划的铀浓缩设施,但同样的设施也可能被用来生产武器级铀。

此核不扩散的主题可能是许多潜在客户国并不欢迎燃料银行这个建议的一个原因。由于发达世界中大多数非核武器国家已有核浓缩设施或有其它使用途经 — 例如, 通过由英国、德国、荷兰三国合资组成的欧洲铀浓缩公司(Urenco)– 燃料银行的客户最有可能是发展中国家。其中许多国家逐渐走出经济和技术方面的"发展中"阶段,现在觉得自己已准备好收购及运营核反应堆。他们被核能吸引,部分因为它们的电力需求增加了,部分因为它们想展示自己的新兴技术能力。

但是,从意识形态和战略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往往对燃料银行的建议持怀疑态度,正如有核国家试图不让无核国家加入"有核"一族(而不是像NPT条约本身)这样的例子更多。许多在殖民时代受压迫的发展中国家很容易认为,西方提出的举措是过去的压迫者在技术和军事上对自己的打压,这种想法有时有道理,有时则是不假思索的偏执。

在更具体的层面上,一些发展中国家担心,由一个权力集团或单个国家所拥有或控制的燃料银行可能会出于地缘政治的原因选择不提供燃料给某一特定国家。也就是说,LEU可能被用作政治讹诈的工具,核燃料生产国可以用它来索取购买国的合作。

有两个建议的燃油银行应该可以平息这种担忧,其中一个燃料银行已储铀(但据我所知,尚无客户),另一个则处于开发的高级阶段,这两个燃料银行虽然由两个冷战时期的超级大国牵头,但都带着强烈的国际化气息。2010年3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跟俄罗斯签署了一项协议,在俄罗斯安加尔斯克的国际铀浓缩中心建立LEU储备。该设备正式成立于2010年12月,已储铀。这个燃料银行的管理国际,对出现"非商业性供应中断"的IAEA成员国开放。这是史上第一个全球LEU银行。

与此类似的是,2006年的核威胁倡议(NTI)得到投资人沃伦·巴菲特的支持,承诺拨款5千万美元给IAEA建立国际燃料银行,前提是各国承诺共拨款1亿美元。欧盟、美国、科威特、挪威、阿联酋都出了钱,IAEA于2010年12月批准了NTI的想法。根据当前计划,该银行将位于哈萨克斯坦,但完全由IAEA控制,并且储藏在那里的核材料也全归IAEA所有。该设施有望在2013年年底开始运作。也许IAEA对该俄罗斯及哈萨克设施的高度控制,能消除发展中国家怕遭遇歧视待遇的传统担忧。

这两个建议的设施另一特点,也是不受一些潜在客户欢迎的特点,就是对能从银行购买多少燃料设限。俄罗斯的设施储存了120公吨的LEU,足够为一个典型的1000兆瓦轻水反应堆提供超过四年的燃料。建议的哈萨克斯坦设施,其储存量设想为60公吨。这些适量的储存能力,跟IAEA认为燃料银行只能用于紧急事件、当市场安排都失败时这一观点是统一的。这个条件合情合理,目的是为了保护现有的私营部门LEU生产商的利益,但却令一些希望从燃料银行得到廉价核燃料的国家失望。

但是,有人害怕燃料银行可能是对发展中世界的无核武器国家施加压力的一种手段,使其不得不在公开市场或通过燃料银行购买所有燃料,实际上即放弃NPT条约和IAEA章程所赋予的建立核浓缩厂的权利。许多发展中国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核浓缩权利。巴西于2009年开始为民用目的进行核浓缩阿根廷南非等国家也讨论过这样做。进行核浓缩的愿望,部分源自对能源安全的担忧,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包含商业考虑。相当大的铀储量位于一些非核武器国家内,其中几个国家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建造铀浓缩设施。这些国家可以通过浓缩铀并将之作为燃料转卖来提高它们拥有的铀的价值。假设燃料银行的计划会阻碍各国建造核浓缩设施,那么就会对这些国家所认为的合法的商业机会造成干扰。

尽管有这些顾虑,但仍可证明燃料银行对有意发展核电但无意发展核武器的发展中国家有好处。在如IAEA这样有全球公信力的机构保证LEU供应的前提下,这些国家可以建造动力反应堆,而无需建造昂贵的铀浓缩设施。这些设施不管怎样都需要十几个稳定的反应堆来吸收它们所生产的燃料,但多数燃料银行的可能客户国最多需要一两个反应堆。这些国家的电力需求只需一两个反应堆即可供应,而且它们的电网也不能容纳更多。

建造燃料银行已花费大量精力和资金。我希望足够数量的国家将利用燃料银行,使这些投入变得合理。

公平对燃料银行而言是最重要的

国际燃料银行背后的基本想法是,它会以可靠且不歧视的方式,为签署参加的国家紧急提供市场定价的低浓缩铀。选择燃料银行成员身份的国家将有更大的信心可获得不受干扰的反应堆级燃料。作为回报,这些国家也要放弃自己进行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的权利。这样的安排对一些国家是合适的;但对一些别的国家来说,可能就不那么理想了。

各国对燃料银行可能有一些反对意见。第一,燃料银行也许能按市场价格保证低浓缩铀燃料的供应,但它不会提供任何保护防止价格波动。燃料银行的设计是,只有出现燃料需求,即核燃料的正常供应链出现紊乱时,才提供燃料。但是,任何紊乱情况都意味着市场价格的增高,所以燃料银行的存在并不能阻止发电成本相应增加。(但应当指出的是,核燃料成本只占核电厂运营总开支的一小部分。)

第二,一些国家因为担心签署国际燃料银行将给其施加《核不扩散条约》(NPT)规定以外的要求而不愿意这么做。被要求暂停建立新的核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设施的国家也可能认为这样的限制侵犯其主权权利。(就我理解,现有设施将被允许运营到设施寿命终结。)毕竟,如果一个国家已成为NPT条约缔约国,遵守该条约的所有要求,并同意《保障协定》将其核设施及核活动纳入国际监测,它又为什么要放弃进行与燃料循环相关的各类程序的权利呢?

第三,该条约签署国可能会认为,一些建议的燃油银行要求,如客户国放弃本国铀浓缩的权利,影响它们发展可自我维持、经济上可行的核能项目的能力。我的祖国约旦一直从事发展核电,就是为了实现更大的能源独立,保证更可靠的燃料来源,利用国内的铀矿,避免碳氢化合物发电的高成本。要求约旦这样的国家放弃本国的核浓缩并依靠国际供应商提供核浓缩服务,就等于要求它放弃经济增长的重要机会。

否认燃料银行客户国乏燃料后处理的能力就等同于侵犯国家权利,因为NPT条约规定国家有权利开展全面、和平利用核能的计划。在我看来,应该鼓励条约签署国在严格的验证程序下进行乏燃料后处理。这将稳定乏燃料,减少浪费;回收核素,可能对额外发电以及医疗和工业应用有用;开展研究和开发活动,可能会提高核反应堆的安全性和性能。无论如何,如果这些活动局限于有核武器国家和一些选定的非核武器国家才能进行,乎会在核燃料供应链上造成不公平的垄断。

燃料银行应该不需限制各国行使NPT条约赋予的从事和平核能项目的权利。可惜,当前燃料银行的概念设计本身就是有歧视的。这一设想没能认识到多数签署国都长期遵守条约,并进一步侵犯了这些国家追求全面、和平利用核能计划的主权权利。

不过,应该可将燃料银行设计成更加符合NPT条约,并能奖励无核武器国家对该条约的遵守。如果燃料银行的概念包括一条基本原则,即以"原子能为和平服务"和条约第四条(即促进安全、安保及和平的核技术)为基础,就可消除或大大改善这一概念中当前存在的不足。因此,我强烈呼吁,任何燃料银行的设计都要允许成员国开展符合国内需求的全面的核能计划。当然,这种计划的落实必须是透明的,要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控之下。但是,不应要求NPT条约签署国放弃它们自己的主权权利。

计算国际燃料银行的价值

近年来,建立国际核燃料银行的设想得到了大量关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大力宣扬此概念并努力使其成真。2009年美国与阿联酋之间的协议提供了燃料银行如何运作的粗略例子;根据该协议,阿布扎比同意不行使核材料浓缩和后处理的权利,而美国则同意给阿联酋提供低浓缩铀及各种形式的核合作。然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个政治圈,国际燃料银行这个想法并不特别受欢迎。

倡导燃料银行的西方学者和政府官员经常谈及,有需要填补国际核不扩散制度的漏洞。他们认为," 核不扩散条约" 下,国家有进行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的能力,这造成核武器扩散的风险,并且,减少这方面的风险必须被视为高度优先的工作。(应当指出的是,有些专家主张,燃料银行限制核扩散这一首要目标不会成功,而且实际上还会起反作用。)

但燃料银行有什么优势能够激励潜在客户加入呢?支持者指出了几个优势。他们说,第一,客户无需建造自己的浓缩工厂,这将节省大量金钱,可投至其他用途。2008年,根据容量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新建一座浓缩设施的成本估计在2.5亿至33亿美元之间。这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对财政紧张、依靠外国贷款或其他形式援助来资助核部门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特别是初涉核产业的国家,燃料银行可以在经济方面提高核电的可行性。

第二个赞成燃料银行的论调涉及核安保:国际燃料银行可以降低客户国为核材料提供实物保护的忧虑。在保证核设施安保方面,发展中国家往往比发达国家面临更大的困难。有了燃料银行,就可以让国家集中资源保证核电厂的安保,而无需将一部分资源用于浓缩设施上。

第三种赞成燃料银行的论调是,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后,许多国家公众明显减低了对建造核电站的支持。福岛事故重启了大众关于核能的辩论,并且迫使一些国家的政府重新考虑将核能作为化石燃料替代品的引入计划。那些希望继续推进核计划的政府则必须考虑到公众的焦虑 — 而燃料银行能够起到帮助作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人们对核设施安全的担忧。

但是客户国也必须考虑燃料银行的潜在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在低浓缩铀市场价格狂涨的时候,放弃浓缩燃料权利的国家就处境艰难了。1997年,1公斤用于研究反应堆的低浓缩铀市场价格约为5400美元。到2005年,该价格已上升到约8800美元 — 八年来增长超过60%。对于没有能力自己浓缩燃料的国家,这种规模的成本增加意味着核电价格更高,这反过来也会降低核能与其他能源相比的竞争力。此外,假设国际燃料银行建立起来了,目前也尚不清楚客户国与供应国谈价的空间有多少。总之,完全依赖别国的燃料来提供核反应堆动力以及切断其他可能的做法,从经济上来看都是有风险的。

与核燃料有关的另一潜在问题就是国家安全。任何一个维持核电部门却放弃浓缩铀权利的国家都有可能暴露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之中,执行外交政策的空间更小。也就是说,如果供应国和客户国外交局势紧张,甚至出现对抗局面,切断核燃料供应的威胁可对客户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严重的风险。在一些人听来,像这样的担忧过于牵强,但政策制定者和计划者必须要预见最坏的情况。

即使核燃料银行成为现实,它也不可能立刻投入运营。与此同时,潜在客户必须问自己一些基本问题:国际燃料银行真的必要吗?国家是否需要?是否想要?燃料银行会不会仅仅是把供应国的意志强加到客户国身上呢?

无论如何,各国必须牢记,不要期待国际核燃料银行能消除与核燃料循环相关的所有核扩散方面的顾虑。燃料银行的目的是帮助降低核扩散的威胁 — 但它也不过是出于此目的所使用的众多措施之一而已。

Round 2

虽有保证,却不安心

参与本次"圆桌讨论"的作者已指出关于低浓缩铀(LEU)燃料银行在实践中将如何工作的一些顾虑。我的同行们写的第一轮文章中很突出的一点是认为,靠燃料银行紧急提供低浓缩铀的发展中国家将被迫放弃"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规定的建立自有的铀浓缩和后处理设施的权利。在第二轮文章中,我的同行们都承认,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明确保证燃料银行的举措不会削弱国家核燃料循环方面的权利。

但我认为,关于 IAEA 的 LEU燃料 银行,即可能位于哈萨克斯坦的低浓缩铀多边设施,IAEA 保证客户国与燃料银行所处的国家之间地缘政治关系不会影响燃料的可用性,这样的保证是值得注意的。该机构表明:"东道国应保证,本机构有权利按机构的决定把LEU 运至或运出IAEA的 LEU 银行。"这应该能减少有关客户国和其他各方之间的紧张局势或会妨碍客户国购买低浓缩铀的能力这一顾虑。

有人或许会认为,像这样明确的保证可以平息潜在客户国的诸多忧虑。事实上,我欢迎大家提出建议, IAEA 还可以做些什么以加强这一保证。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存在的普遍不信任感太重,即使是签名盖章的文件也不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正如 Ta Minh Tuan 指出,核供应国集团最近修订了其关于浓缩和后处理相关技术的指导方针。而与此事颇为相似的是,美国在2002年退出了"反弹道导弹条约"

同时,Khaled Toukan 也提出了一个非常合乎逻辑的问题,应该得到一个诚实的回答:假设不是为了防止铀浓缩和后处理技术扩散,那么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又何必惹上建立燃料银行这些出资出力的麻烦事呢?"建立燃料银行来帮助国家发展自己的核能部门"这种慈善论的解释大概只有在"为和平使用原子能"时期才成立。当今世界已没有这种核能利他主义的空间了。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也不再有当年作为世界上的反应堆主导建造者时那么强烈的推广核能的商业动机了。如今,在出口反应堆方面,美国要跟不少国家竞争。

因此,承认推广燃料银行的主要动机是防扩散,看起来是最恰当的。但是,承认这一点必然会导致燃料银行的计划可疑或无效吗?诚然,防扩散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里臭名昭著,因为这些国家觉得,公认的核武国家在防止其他国家获得核武器上投入的精力多于在履行 NPT 条约义务解除核武方面的精力。不过,在这个可能出现核恐怖主义的时代,任何国家都偏好核扩散吗(也许自己国家进行的核扩散除外)?

核不扩散的原则或许不对称、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不应被作为全盘否定燃料银行的意识形态工具。许多发展中国家急需能源,却缺乏资金或技术资源来建立一套完整的核燃料循环基础设施;并且也没有发展核武器的意图。为什么不让这些国家从燃料银行中受益呢?与此同时,对 IAEA 的保证缺乏信任的国家可以等着看燃料银行的计划如何运作。

虽有保证,顾虑犹存

在第一篇"圆桌讨论"的文章里,我承认国家依靠国际燃料银行来紧急供应低浓缩铀(LEU)有一定优势,但主要讨论的还是这一做法的弊端。我之所以提出这些弊端,是因为我原以为使用燃料银行的国家将被要求放弃其"核不扩散条约"所保障的权利,如铀浓缩或后处理乏燃料的权利。

结果,我原来的理解并不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两个燃料银行举措的情况。事实上,该机构明确指出,各国核燃料循环的相关权利不应因燃料供应保证机制而受到损害。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并不要求加入该银行才能从燃料银行获得低浓缩铀;任意 IAEA 成员国只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即可使用燃料。

虽然写第一篇文章时我并不清楚这两个燃料银行举措的具体进展,但即使现在我仍然不相信燃料银行在实践中能像设计的那样工作。要明确的是,我强烈尊重并赞赏 IAEA,我对燃料银行的怀疑并不意味着我质疑该机构妥善管理燃料银行的意向。相反,我的不信任源于两个问题:可能使燃料银行得以建立的动机,以及几个核武器国家因其财政捐助而对燃料银行可能产生的影响。

建立燃料银行的动机只是为了帮助新兴核国家发展其能源部门吗?或者又似乎主要是为了通过减少非核武器国家建立全面核能计划的机会来解决核扩散的威胁?事实上,假设主要目的并非防扩散,那么美国和其他国家又何必惹上谈判、募资和设立燃料银行这些麻烦事呢?再进一步的问题是,这其中,核供应集团国家是否想要限制有能力提供核燃料服务的国家数量,从而创造一个垄断的低浓缩铀市场。

这些问题自然给燃料银行的工作方式带来了质疑。例如,在进行核合作协议的谈判中,美国经常试图限制其他国家使用通过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协议所购买的设备和材料的能力。因此,发展中国家如何才能确信,在需要低浓缩铀的紧急供应时,它们不会面对美国让它们放弃核燃料循环权利的政治压力呢?如果燃料银行的低浓缩铀供应不足,能否相信核供应国集团必会提供补给呢?而且,如果需求高于预期,燃料银行储备耗尽,没有铀浓缩能力的国家又能否确信具有铀浓缩能力的国家会为它们提供燃料供应呢?

燃料银行成立的动机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使人不可避免地对其运作产生疑虑。除非这些问题和疑虑得到圆满解决,不然我将很难全心接受国际核燃料银行这一概念。另一方面,区域性的燃料银行或许能够提供保证,解决上述疑虑和担忧,从而将可能更广泛地被新兴核国家所接受。

国家决策,国家利益

我在第一篇"圆桌讨论"文章中分析了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燃料银行获得低浓缩铀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但是,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所参与的两个燃料银行的举措,我之前的某些理解是不正确的。我原先以为燃料银行要求客户国家放弃其铀浓缩的权利,然而据IAEA称,这样的规定并不存在。事实上,IAEA所认同的燃料供应保证机制的"基本原则"是:"成员国的权利,包括建立或扩大其自有的核燃料循环的生产能力,应保持不变,且不应因国际燃料供应保证机制的成立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损害或削弱。"

这么说似乎够清楚了。然而,在发展中世界的核不扩散圈子里,人们仍然普遍相信,国家将被迫放弃其铀浓缩的权利才能使用燃料银行。我参加过一些讨论燃料银行提议的研讨会和讲习班。在这些活动里跟我聊过天的人中,多数都真心认为燃料银行使用国必须放弃铀浓缩的权利。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为什么IAEA在这一问题上阐明的政策与发展中世界的普遍想法存在如此巨大的鸿沟呢?

这一问题的部分解释可能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意图普遍存在担忧。具体来说,我怀疑潜在的客户国经常从供应国受到有关浓缩和后处理的压力,使得这些国家不相信供应国关于多边安排的承诺。举个此类事件引人疑虑的例子。美国在2009年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达成一项核合作协议,阿联酋在协议中放弃其铀浓缩的权利。自此以后,华盛顿的很多人就认为,新的核合作协议必须遵循阿联酋模式建立的所谓的"黄金标准"。奥巴马政府已决定不采用这样的政策,但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看,是否能相信美国不会在某天滥用它在使用燃料银行方面的权力呢?

事实上,我本人对燃料银行在实践中将如何工作有些怀疑。经验告诉我们,已宣布的政策和公布的文本都可为迎合政策制定者的利益而改变。举例来说,核供应国集团去年修改了有关铀浓缩和后处理相关技术的指导方针,对进口国造成了额外的负担。所以,既然供应国可以随意改动政策,谁又能向发展中国家保证,这些核供应国,也往往是国际体系中最强大的国家,不会在未来某天,在燃料银行方面做出类似的事呢?换句话说,即使我们相信IAEA有按照当前的政策来管理燃料银行的打算,该机构在将来就一定能保持其独立性吗?

就如同国际关系中的许多其他问题都存在权衡取舍一样,对于开展核电项目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靠燃料银行来提供低浓缩铀的紧急供应代表着潜在的权衡取舍。在决定是否修建自己的铀浓缩设施,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低浓缩铀并将IAEA的燃料银行作为应急供应时,这些国家都会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这个看法可能听起来很明显,但它是准确的。

IAEA参与两个燃料银行项目,这是值得赞赏的,至少在理论上讲,这两个项目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替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给这些国家能源安全,同时也不要求他们放弃"核不扩散条约"下的权利。燃料银行现在有机会在实践中展示其如何工作,并且,如果燃料银行的运作就如预想的一样,那么潜在客户国的怀疑也许就会平息了。

Round 3

意见趋同及细微差别

组织像这样的"圆桌讨论",主要目的是让大家就一个特定话题发言辩论。讨论是否最终得出"结果" — 即是否意见趋同达成共识 — 并不那么重要。不过我认为,本次讨论中大家的意见大体达成了一致。

正如 Ta Minh Tuan 在其第三篇文章中所说,参与"圆桌讨论"的三位作者全都承认,尽管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已承诺从国际燃料银行获得燃料供应并无附带条件,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旧怀疑,是否能从这些设施购买低浓缩铀(LEU)且其权利不受侵害。其中的关键不是这些国家的担忧是否有道理,也甚至不是这些阻碍将来会否成真;而是这种认为这些阻碍可能会成真的挥之不去的想法。同时,所有的"圆桌讨论"参与者都希望,至少一些发展中国家将受益于国际燃料银行;总的说来,我觉得我们对本次讨论的核心都持一致意见。

我们之间的看法差异仅体现在一些细微之处而已,而且这些细微差别甚至是可以调和的。让我在此谈谈其中之一。Ta 在他的第三篇文章中对我之前提到的一点作出了回应,问到"新兴核国家是否能够避免被猜疑打算进行核扩散 — 哪怕它们在核不扩散方面记录良好。"Ta 的担忧自然有道理,我想通过一个假设(也许有争议的)的例子来更进一步地探讨一下。

伊朗一直被指责未向 IAEA 透露其核计划的详细情况。但是,假设伊朗核计划从一开始就保持高度透明。假设它曾宣布建立一些浓缩铀离心机但不会生产高浓缩铀。假设伊朗德黑兰方面真的将浓缩控制在 LEU的范围内,放弃任何建设武器的意图,并听从 IAEA 各方面的监管。

在那样的情况下,西方会否袖手旁观 — 尤其是伊朗的技术能力和低浓铀库存已成长到一旦德黑兰方面愿意,技术上就完全能够生产核武器的程度?在那样的情形下,许多伊朗人和许多发展中世界里同情伊朗的人可能就会料想西方会反对伊朗的核活动了。

我并不想就伊朗的真实意图选择立场。我提出这个情景只是想为 Ta 的论点提供一个可能的例子,来说明不被大国信任的国家也许无法充分享受其在"核不扩散条约"下的权利。遵守规则或许并不足够。在主要发达国家那里保持"良好的信誉"可能也是必要的。

最后,我对燃料银行安排中的一个方面还不是很清楚。IAEA 说燃料银行的供应可以提供给"正在经历核电厂 LEU 供应中断,且无法从商业市场上、通过国家对国家的安排或者任何其他手段获得 LEU"的国家。但是,这是否意味着燃料银行就是要很少被使用,也许只能用一次?还是只要市场不提供国家能源,该国就能一直从燃料银行获得 LEU?假设在公开市场遇到问题的国家没有自己的铀浓缩设施,如果不从燃料银行,那么该国又从哪里获得定期燃料供应呢?如果燃料银行不能提供定期供应,那么客户国的核能安全是否将最终任由与供应国的双边关系摆布?

如果燃料银行仅能保证核反应堆得到一次初始燃料装量,那么我能很好理解为何国家对不建设自己的铀浓缩设施感到焦虑了!

 

可以进行,但须谨慎

我在第二篇"圆桌讨论"文章中谈到,担心燃料银行还是可能被用来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使其放弃"核不扩散条约"(NPT)下的权利,即使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已保证燃料银行的建立不会削弱国家权利。就这些问题,我的同行Ta Minh Tuan 在很大程度上跟我看法一致,而Ramamurti Rajaraman 则有不同意见。不过,我们所有人都同意一点,那就是燃料银行应得到一次机会来证明它们在实践中将如何运作;其为新兴核国家紧急供应反应堆级燃料的潜在价值不应打折扣。尽管持有保留意见,我还是相信新兴核国家应该鼓励核燃料银行的理念。

我也想再次强调,对于IAEA为新兴核国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的真诚积极的作用,我表示赞赏和尊重。我的祖国约旦大大得益于该机构支持的项目和举措,尤其是跟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合规性以及行政和技术培训相关的项目和举措。该机构组织派遣世界知名专家参加技术合作论坛的工作非常有用,令人印象深刻。我对该机构的工作和信条怀有崇高敬意。再次说明,我对落实燃料银行所持有的保留意见跟该机构的意图或能力无关。

但我仍然担心,当将来某天一个发展中国家真的需要反应堆级燃料的紧急供应时,一些核武国可能会利用这个机会对其施压,要求其放弃 NPT 条约赋予的权利。因此,我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过于依赖国际燃料银行的反应堆级燃料紧急供应 — 特别是因为核武国对燃料银行的资金和燃料供应起到了关键作用,以及因为有些核武国仍保有一些未曾明说的政策,在我看来,这些政策的目的就是防止发展中国家实现完整的、可自给自足的核燃料计划。

为了限制对燃料银行的依赖,新兴核国家应该考虑使燃料供应多样化,增加燃料储备,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加快计划发展自主进行铀浓缩的能力。我明白,对核反应堆数量有限的国家来说,发展自己的铀浓缩设施也许并不实际,或者经济上并不合理。但是,非核武国可以结成联盟来开发一个低浓缩铀燃料供应的合作机制。这样可以保证可靠的低浓缩铀燃料来源,消除对国家主权的潜在威胁,从而提高能源安全。

同时,为了减少一些新兴核国家的忧虑,积极参与建立燃料银行的核武国必须竭尽所能地确保燃料银行按照设计的那样运作。正如 Ta 所说,必须要以公正和透明的精神来对待燃料银行,也不能出现任何幕后的政治谈判。

时间会证明燃料银行能否按宣传的那样运作。但是,如果做不到 — 假设寻求低浓缩铀的发展中国家受到压力,迫使其放弃自己的权利 — 那么新兴核国家可以结成联盟,从而维护自己的主权和不可剥夺的权利。

同意、不同意,以及前进之路

到目前为止,本次"圆桌讨论"的作者都已对国际燃料银行明显表示了不同程度的热情。Ramamurti Rajaraman 基本上支持燃料银行这个想法。Khaled Toukan 和我虽然并未指出要摒弃这些设施,但还是重点谈了较多我们对燃料银行持有的保留意见。不过,在四个主要问题上,本次"圆桌讨论"的作者都基本达成了共识。

首先,没有任何一位作者怀疑,燃料银行按设计运行可以帮助到一些发展中国家。选择发展核电部门而不发展铀浓缩能力的国家,只要不受到压力要求它们放弃"核不扩散条约"下的权利,就能从可靠的低浓缩铀紧急供应中受益。

其次,两个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相关的燃料银行举措都应得到一次机会来证明它们在实践中将如何运作,这点所有作者都认同。大家的第三点共识是,无论燃料银行的举措看起来可能多么有用,发展中国家对这些举措仍存在重大疑虑。因此,在我看来,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对燃料银行有充分信心,除非有证据表明它们将像设计的一样运作。当然,发展中国家的疑虑涉及到作者们都同意的第四个问题,即是有些核武国和核供应国对核扩散的担忧是建立燃料银行的主要动机。

Rajaraman 在他的二篇文章中讨论了最后这点,认为"核不扩散的原则或许不对称、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不应被作为全盘否定燃料银行的意识形态工具。"我并不是不同意,但与此同时,我发现要完全接受燃料银行也很难。我承认,一些有核电项目的国家可能会受益于燃料银行。但我怀疑新兴核国家是否能够避免被猜疑打算进行核扩散 — 哪怕它们在核不扩散方面记录良好,并且选择依靠燃料银行来提供核燃料紧急供应。我担心,可能最终还是要靠放弃铀浓缩才能获得发达国家的信任。事实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看美国和阿联酋的核合作协议所建立的"黄金标准",都怀疑美国想要对更广范围内的发展中国家执行燃料循环限制。

正如 Rajaraman 指出,IAEA 提供了相当明确的保证,燃料银行的建立不会削弱国家有关核燃料循环的权利。Rajaraman 说这些保证不能再强了,这是对的。但我质疑的不是该机构的意图、严肃性或管理能力,而是如果强国对其施压,该机构能否保持其独立性。Toukan 也对此表示怀疑,并且他在第二篇文章中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问题,涵盖了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焦虑和怀疑。

关于 Rajaraman 第二篇文章,我还想提出最后一点就是:他指出机构保证"客户国与燃料银行所处的国家之间地缘政治关系不会影响燃料的可用性"。 但我认为,客户国并不一定只有跟燃料银行所在国出现政治问题时,燃料供应才会被拒绝;客户国跟第三方之间的问题也可能会导致供应中断。

我深信,国际燃料银行的举措可以成功 — ​​前提是各方要以公正和透明的精神来面对该项目,也不出现任何幕后的政治谈判。没有公平的精神,该举措必将失败。毕竟,除非潜在的客户国相信它们只要有需要就能够得到燃料的紧急供应,否则存储在这些设施里的燃料也将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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