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可获得的助力

By Siddharth Mallavarapu: CH, October 10, 2013

Jaime Aguirre Gómez在第二轮文章中写到,现在并非是进行下一步支持核裁军论证,而是应该朝着实现核裁军目标采取行动的时候。我十分认同需采取紧急行动进行核裁军的这种看法。但在我看来,行动与论证是不可分离的。一些国家由于拥有核武库而对全人类构成巨大威胁,尤其存有人道主义危险核裁——军必须对这点予以真切地认识。有关核武器的探讨时常仅仅聚焦在抽象的国家安全问题。对人道主义方面论证的焦点转移到了真正的人类——那些可能将遭受核爆炸的人们。

然而,回过头来思考非核武国有可能采取的迫使核武国裁军的战略,是值得的。任何单一的行动都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有可能采取的行动需要一系列的统筹规划。

作为起点,致力于建立一份核武器公约,可以参照 2007 年哥斯达黎加和马来西亚提交给联合国的"示范公约"。如今,人们觉得《核不扩散条约》中的第六条(要求合约国开展核裁军磋商)已无新意,致力于建立一份公约,可能会为此注入新的活力。事实上,公约从逻辑上沿袭了1996 年国际法院发布的咨询意见——虽然它没有权衡拥有核武器的合法性的法律效力,但它可以认定"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一般是违反适用于界定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定,特别是有关人道主义法的原则和法规。"朝着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公约这一目标,可能会促使核武国从根本上重新考虑核计划。而非核武国则可以通过在国际上施加核裁军的压力,在任何此类举措中发挥关键作用。

非核武国也可以使用其他各种策略来强制裁军。它们可采取相对温和的措施,如:游说核武国的外交官或聘请名人开展公共宣传活动,这样的活动可能会加强国际上的裁军压力。或者,非核武国可以考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例如:限制贸易往来和领海及领空的使用权。这些国家甚至可以把裁军纳入到全球公共物品的多边谈判中——例如,可以把改变核行为的具体承诺作为进行气候变化议题合作的附属条件。但最终,所面临的挑战是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终有一天,核武器会被视为旧时代的遗物,核主义也不再是地位的来源,而是耻辱的源头——就好像种族隔离一样。

Robert Mtonga 在第二篇文章中提到,将人道主义方面的论据来论证核裁军,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回应,比如人们听到有关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时,所做出的反应是这些只是意外,极不可能再次发生。对于那些对核知识完全不知晓的人,以及那些无法理解已被解释的,消除核武器所能造成的危害的论证的人,这种态度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如何解决这令人沮丧的问题?继续进行人道主义方面的论证可能还将需要。



Topics: Nuclear Weap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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