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导弹扩散为何如此艰难

即使导弹技术的扩散能够被限制,导弹扩散也不可能被限制,这真是极大的讽刺。当今,有30多个国家拥有射程高达150千米或以上的导弹。仅2016年一年内,包括中国、印度、伊朗、以色列、朝鲜、巴基斯坦、俄罗斯和美国在内的国家就以研发新导弹或改善现有导弹为由进行了大量导弹试验。大多数试验中的导弹主要是依靠本土技术研发而成的。这突显了一个现实:即使一国得不到相关进口技术,仍旧能够继续进行导弹研发。

导致这些扩散趋势的因素有如下:首先,用联合国政府专家小组的话来说,“仍然不存在规定导弹的研发、试验、生产、获取、拥有、转让、部署或使用的通用准则、条约或协议。”诚然,对导弹的关切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可运载核武以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然而,关于如何应对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之挑战,各国之间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联合国安理会已就某些国家(例如伊朗和朝鲜)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导弹扩散行为形成了相应决议。而这已是各国就此挑战达成共识的最佳表现。

其次,原始供应国散播出去的信息和技术意味着几乎任何决定获取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的国家,无论其经济实力和科技能力如何,也无论国际社会如何坚决反对,最终都能得逞。制裁或对技术转让的限制也许能够减缓导弹项目的进度,但是如果该国决意已定,这些措施也无法让其停下脚步。

第三,即使大部分扩散国在其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项目初期必须向他国乞求、借用或盗取技术和材料,它们终将建立起本土能力,从而免受旨在限制出口与武器相关的双重用途技术的制裁机制的影响。

两条道路。导弹扩散难以解决的部分原因是扩散国、扩散动机、扩散能力以及导弹本身都十分多元化。当今的导弹既有射程为几百米的便携肩扛式发射的反装甲导弹,又有射程逾10000千米,重100000千克,可运载多颗核弹头的导弹。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持有导弹,尽管各国导弹库之间存在着质与量的千差万别。近年来,甚至有些恐怖主义团体和武装非国家行为体已经获取并使用射程在150千米以内的便携式导弹,从而对民用飞行器等目标造成威胁。

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两条应对导弹扩散的途径。这两条途径不仅不相互排斥,而且还时常重叠。第一条途径是在双边、地区与全球层面上的一系列政治与外交倡议,其中包括《中导条约》、“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防止弹道导弹扩散海牙行为准则》以及连续三届的联合国政府专家小组。

美国和前苏联于1987年签署的《中导条约》成功消除了射程为500至5500千米的从地面发射的弹道和巡航导弹。但是,莫斯科退出《条约》的威胁使《条约》面临着破裂的危险。莫斯科此举的部分原因是华盛顿退出了1972年签署的《反弹道导弹条约》。而“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则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成立于1987年的“制度”主要旨在减少可运载核武的导弹的扩散,但是却未能赢得普遍接受,原因来自“制度”本身的两大缺陷:第一,“制度”的管辖范围最初仅局限于射程为300千米且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500千克有效载荷的弹道导弹(之后才涵盖了其他无人运载系统),而装载常规弹头的巡航导弹却不在考虑范畴之内。第二,“制度”的重点是横向扩散(即导弹扩散至其他国家)而不是纵向扩散(即已经拥有导弹的国家对其导弹进行质与量的提升)。

 “制度”成员国为了弥补“制度”的缺陷,推出了《海牙行为准则》。《准则》于2002年正式生效。不同于“制度”,《准则》的目标并非阻止各国获取或拥有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弹道导弹。其唯一目标就是通过信心建立与透明化等措施,敦促各国做出关于弹道导弹的负责行为(巡航导弹却没有被包含)。尽管《准则》的签约国已达138个,但是一些拥有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的关键国家却尚未签署《准则》。这些国家包括中国、朝鲜、伊朗、以色列和巴基斯坦。

应对导弹扩散的第二条主要途径涉及军事和技术倡议。例如,2003年对伊拉克的入侵(入侵的部分意图是摧毁伊拉克的核武和导弹项目)以及导弹防御的研发。

对伊拉克的入侵不仅是为了实现伊拉克裁军,也是为了劝阻他国(尤其是伊朗和朝鲜)不要继续提升导弹和核武能力。但是伊朗不但没有放弃其充满争议的项目,还开始变本加厉地制造可运载一公吨弹头且射程超出2000千米的导弹。而朝鲜也不顾日益严厉的国际制裁,进行了一系列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试验。2003年伊拉克战争造成了出乎意料的结果,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其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因此,战争侵略的手段将不可能在不久的未来再次被采取。

与此同时,导弹防御项目(目的是研发在弹道导弹命中目标前就将其侦测、拦截并摧毁的能力)却迅速趋于成熟,并已威胁到美国、俄罗斯和中国的战略稳定。尽管中俄两国都反对美国的项目,却已启动了自身的导弹防御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包括印度、以色列、日本和韩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也很可能为应对导弹扩散而部署或完善各自的导弹防御系统。尽管这些系统的有效性在很多情况下尚未被验证,但是它们有时却被视为应对导弹威胁的半颗万能药。

反对导弹扩散的政治和外交倡议效果不尽如人意,军事行动与导弹防御也是如此。但是这两条途径都很可能持续下去。政治与外交倡议就制定有可能遏制扩散的准则和协议而言仍然至关重要,也对鼓励那些已经拥有战略导弹的国家采取负责行为起着关键作用。这些倡议仍然有可能在未来某一天获得全世界的遵从。

而军事行动和导弹防御在未来的吸引力很可能是有限的,尤其是导弹防御。因为一国若要选择导弹防御这一途径,就必须或者拥有自主研发导弹防御的能力,或者能够得到拥有这种能力的另一国的保护。但是即使导弹防御可以被作为回应导弹扩散的一种方式,却并不可能限制扩散。相反,事实表明导弹防御将会产生更多的纵向导弹扩散,因为各国会试图用大量导弹或其他对策以击败他国的导弹防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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