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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气候公平

By Ambuj Sagar: CH, Rolph Payet: CH, October 15, 2013

气候变化作为全球问题,需要各国的合作解决。但只有国家间彼此相信对方在共同分担问题、解决问题时,这种合作才能达成并维系。各国在金融资源、技术能力及已向大气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方面存在严重差异,在具有这样特点的世界中,公平这个概念与国家利益产生了冲突,导致了具有争议性国际谈判。来自印度的 Ambuj Sagar、来自塞舌尔的 Rolph Payet 及来自玻利维亚的 Pablo Solón 就以下问题展开讨论:位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该如何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方面作出贡献?

"发展与裁军圆桌讨论"的内容也有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版本可供阅读。

Round 1

改变与大自然的关系

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目的的多边谈判并未成事。根据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的《2012年排放差距报告》,2010 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高达 490 亿吨。如果要把全球变暖控制在 2 摄氏度以内——这个数字以内的升温仍然具有破坏性——即到 2020 年,碳排放量必须减少到 440 亿吨左右。各国正在采取什么行动来实现这一目标呢?许多国家做出了不具约束力的减排承诺,这些承诺通常介于不那么雄心勃勃到相对较为雄心勃勃之间。联合国环境计划署估计,如果各国想要实现的承诺不那么雄心勃勃,遵照的还是宽松的会计规则的话,2020 年全球碳排放量将达到约 570 亿吨。与寻常运作方式所带来的排放量相比也不过减少了十亿吨的排放而已。换言之,所有对哥本哈根、坎昆、德班、多哈气候会议所做出的努力,与寻常运作方式相比,将减少不足 2%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即使各国实现其更为雄心勃勃的目标并遵照严格的会计规则,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仅会比寻常运作减少 60 亿吨。

那么,联合国发起的谈判应该致力于实现什么目标呢?首先,2020 年的减排目标应界定明确:440 亿吨二氧化碳是一个合理的目标,虽然低于这个数字更多就更好了。这个数字除以 2020 年的预计全球人口——约 77 亿——大约是人均 5.7 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下一步将是建立每个国家人均排放量的目标。这些目标应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的基础上计算。该原则强调国家间公平、共同亦有分别的责任。公约涉及。已经排放较多温室气体进入大气的国家将要更大力地进行减排行动;以往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少的国家则被允许更多的经济发展空间。由于许多发达国家可以外包他们的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因此国家人均排放量目标必须考虑消耗及排放两个方面。例如,如果一个欧洲国家进口了一个发展中国家制造的商品,商品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应该完全归于发展中国家。

所有国家都必须将人均排放量的目标作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所谓的不对排放限值进行协商,允许自愿作出承诺的"承诺和审查制度"不应该存在。无论富有还是贫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免于排放限制。在短期内,一些国家需要大量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而一些国家的削减量相对较少。有些国家甚至被允许在一段时间内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但它必须清楚他们什么时候要开始减少排放以及减少多少。

为了确保这样的承诺的确具有约束力,我们必须成立具有制裁权的气候变化正义审裁处。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应用于合规上,正如在排放量上也应该应用这一原则:在过去已给大气中增加了最多碳的国家如果未能履行其承诺应受到最严重的后果,而那些责任较轻的国家受到的制裁也应较轻。

任何国家都不能通过抵消交易和碳市场机制摆脱其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类似减森林砍伐及森林退化相关的减少排放量,或推动"气候智能型农业"以及"蓝碳"项目等倡议是有问题的,不仅因为它们允许制造污染,而且由于"碳信用额度"是金融衍生工具,可能会带来投机性金融危机。

此外,气候协议应确保至少世界有三分之二的地区已探明化石燃料储量留在地下。这符合国际能源机构的观点,即 2050 年前仅可安全地消耗少于三分之一的已探明储量。

最后,得到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承认的发展的权利不应该被认为是拥有像其他国家在过去那样造成同样多污染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从而导致了贫困。在这些国家中,消除贫困甚至并不需要通过发展。解决贫困问题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地区乃至全球层面上进行财富再分配。发展的权利应被理解为有权利照顾百姓的根本需求,而不是有权利去追求一个未考虑到地球局限性的发展模式。

结束无休止的增长。气候谈判进展缓慢,并非因为气候科学不能令人信服或公共意识缺乏。相反,进展缓慢是因为精英和跨国公司已控制住了谈判。虽然许多国家的外交官知道由于消费主义和对经济增长的追求,温室气体排放量仍然很高,但很少有人愿意讨论改变这种产生气候变化的经济体制。

如果要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变得有意义,那么世界必须放弃作为资本主义制度基础的无休止的增长模式。国家必须放弃彼此间的疯狂竞争,取而代之的是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团结。旨在超越大自然限制增长的经济体将迟早崩溃,并且如果社会不改变与大自然的关系,民主制度将无法生存。仅将大自然作为物体看待的政府,也会将自己的人民仅仅当作消费者或资金来源来利用。

气候危机不能通过生物燃料、核能、转基因作物、碳捕获和封存或地球工程等技术方法解决。这些危险的方法只会更进一步地破坏大自然的循环。事实上,为应对气候变化及世界所面临的其他紧迫问题,人类必须接受资本主义产生之前的某些对待生活的态度——就正如"vivir bien"(好好生活)所表达的。根据这一套与拉丁美洲土著居民相关的原则,人类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与大自然并非两个独立存在的身份。"Vivir bien"的主要目标是寻求平衡,而非以牺牲他人或大自然的方式实现增长。"好好生活"的意思是,跟大自然与其他人和谐相处,相辅相成,而非相互竞争。 "Vivir bien"对气候变化有什么意义呢?意义在于,要面对这一挑战,人类必须恢复自己的人性,并从根本上改变与大自然的关系。

不只是嘴皮子功夫

发展与气候变化之间相互关联的想法并不新鲜:例如,许多人就认为,是气候变化导致了玛雅文明的崩溃。然而,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气候问题规模更加巨大。今年3月,记录第一次显示 24 小时内大气中碳浓度高于400%。而工业革命开始前的800,000年中,碳浓度从未高过280%的水平。全球 72亿人中,44%居住在沿海地区,面临着海平面上升及强风暴的危险。其他地区的人则未来可能面临严重的干旱或其他破坏。总而言之,数十亿人可能遭受气候变暖的直接影响。

解决全球气候变暖可行的多边方案至今难以实现,原因之一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产出有极强的相关性,并且跟国家的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看待减排问题的方式不同。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无论发展状况如何,所有国家都应积极减少碳排放。但是,发展中国家倾向于认为,由于较富裕国家对工业革命开始后进入大气层的碳负有更多责任,因此这些国家在减排上也应承担更大的负责。发展中国家不应被迫进行减排,从而阻碍其自身的发展。两种看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我赞同"气候机制必须考虑到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这一看法,即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建立低碳的全球经济是否可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并且这需要产生了全球约三分之二排放量国家的共同努力,包括:中国、美国、欧盟、巴西、印尼、俄罗斯、印度和日本。除此之外,也必须制定时间明确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并且在此框架内,各国必须采取适合自身情况的缓解气候变化的策略和技术。

"2009年哥本哈根协议"就是试图在这个方向迈出一步。遗憾的是,这个协议仍旧不具备约束力,这引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多方的强烈关注——包括小岛屿国家,比如我的祖国塞舌尔。不过,这个协议还是有一定功劳的,它为每个国家设想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实现)并且把每个国家的发展阶段都考虑在内。

自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后各国作出了减排承诺:例如,美国承诺,跟2005年的水平相比,到2020年减少 17% 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中国虽然未保证减少排放量本身,但是承诺降低碳强度——即将每单位经济产出所带来的碳排放——减少40%至 45%。当然,这些不同的方法使得各国气候减缓的努力程度很难得到比较及评估,例如中国额外承诺到 2020 年扩大4000万公顷的森林覆盖以及美国有关排放的立法行动存在着不确定性。

已经有一些研究对哥本哈根承诺的有效性作出了评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2010年的一份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国家的排放指标还不够雄心十足,不能将气温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然而,经合组织的研究同时表明 "这些努力的确是对当前趋势的一个重大突破",前提是这些减排目标可以得到落实。

但是,如果全球想要更有长远地向前发展,合作是关键。由于国家的技术能力、规模经济和政策环境各有不同,减排成本因国家而异,所以国家间在诸如碳交易、能源效率、发展低碳能源甚至地球工程等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机会。例如,相对每个国家发展自己的碳交易体制而言,建立一个更强大及具代表性的全球碳交易机制将使总体脱碳成本降得较低。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投资将推动该能源的价格下降,从而使较贫穷国家更易获得这些技术。同样,如果美国实现技术进步,降低运输相关的排放量,其他国家也将能够减少各自的排放量。与此同时,中国正投资 430 亿美元在智能电网技术上。随着全球城市化的继续进行,这些技术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内帮助实现大量减排。

气候变化将造成成本的不平等。较富裕国家将为缓解气候变化支付更多,而贫穷国家将因气候变化本身承受更严重的后果。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看,最主要的是,气候方面的国际努力不能仅仅是对一个逐渐逼近的人类灾难动动嘴皮子而已,要采取更多行动才行。

全球公共难题,“抗解问题”(wicked problem)

由于气候变化对国家、个人和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以及人类在应对如此巨大的全球公共难题所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很可能是决定 21 世纪命运的议题之一。

但是,各国对温室气体的积累所应承担的责任并不相同。许多国家都是显著的温室气体排放者——但有一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排放得更多。所有国家都将承受气候变化的恶果——但有一些国家比其他国家将承受得更多。而许多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对气候问题的产生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与此同时,各国在人力、财力、技术和制度等方面对于减少排放温室气体或缓解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上各有不同。气候问题所产生的影响规模意味着全球需要巨大的资源来避免"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这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the 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 UNFCCC)的主要目标。

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得气候变化变成了一个"抗解问题"(wicked problem )——即无法用简单方法解决的非常复杂的问题。而且解决问题的措施拖得越久,实现气候目标的代价就越高。

那么,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该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说,答案很简单。《框架公约》有 195 个国家缔约,要求各国在"公平的基础上,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各自的能力"来保护气候系统。公约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应该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造成的不利影响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公约中所表述的对待气候问题的方法以道德和实际为基础。从道德角度来看,只有让那些排放温室气体最多的,以及拥有最大资源的国家承担最大的责任来解决气候问题,才是唯一公平的做法。从实际情况来看,发达国家最有能力集结动员减轻气候变化所必须的各类重要、复杂的资源。毕竟,根据世界银行 2012 年的统计,印度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是 1,489 美元,中国是 6,091 美元;日本是 46,720 美元,美国是 49,965 美元。此外,富裕国家一般都能够将其国内生产总值中更大比例的资金投入在科研和开发方面。

但是,发达国家并未真正"发挥带头作用"。大多数发达国家 不仅未能将其排放量减少到一个合适的程度(许多情况下,它们的排放量甚至有所增加),而且他们实现减排的目标也十分有限。事实上,根据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 2011 年的一份评估了 2009 年《哥本哈根协议》及 2010 年《坎昆协议》研究的报告,发展中国家对缓解气候变化的承诺(绝对)超过了发达国家。

拥有强有力的缓解气候变化的政策对发达国家很重要,原因有两点。首先,这些国家的排放量必须减少,才能避免出现危险的气候变化。其次,发达国家缓解气候变化的政策可以为低碳技术创造市场,降低成本并激励进一步创新。

但是,考虑到气候变化的规模及紧迫性,以及其他发展阶段的国家也必须在解决气候问题上发挥作用——尽管这些国家中许多在发展方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需要它们的关注和资源支持。快速发展的国家必须加紧探索改变其经济排放轨迹的方式,同时也始终牢记自己发展中面临的挑战;这些国家中有些可能需要财政和技术支持来改变其排放轨迹。另外,一些国家已经开始感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它们必须开始制定及落实适应气候变化的计划。这也将需要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全球公共难题需要全球合作。但是,气候谈判至今未在形成合作或制定公平系统的责任分摊方法上取得成功。相反,世界已走上个别国家自愿承诺的路径。作为一种合作形式,这种做法确实无力且低效——并且如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的报告所述,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减排承诺的总和都尚未达到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所需的行动规模。

《框架公约》的缔约国是否会坚持其目标和原则,或为了政治上的权宜而抛弃这些目标和原则?我当然希望答案是前者。各国是否会发展出一个合作典范,从而可以公平有效地解决气候问题?我当然也希望如此。但只有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Round 2

穷人,照亮自己的路

全球的消费模式已经开始超越地球生产资源及维持气候平衡的能力——但所谓的经济发展又长久依赖于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与此同时,各国消费水平天差地别,有些国家一贫如洗,而另一些国家则通过贪婪攫取资源以获得财富。穷国渴望达到富裕国家消费水平而按照不可持续的模式发展只会加剧这一系列问题。现在所需的是限制总体消费,使消费与地球所能维持人类生活的能力保持一致。

富裕国家的消费必须降低,但如果要让这样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将不得不了解他们所消费东西的真实成本(包括碳排放成本)。可悲的是,富裕国家的经济体系未能做到成本上的沟通。从全球贸易体制到公司的大营销预算,所有一切都在鼓励更多的消费。举个例子,美国人平均每 21 个月更换一次手机——而电子消费品是温室气体的一个主要排放源。令人担忧的是,发展中国家的消费模式似乎也有跟随发达国家所建立模式的趋势。例如,中国曾经被称为自行车之国,现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并正为污染的空气和堵塞的交通付出代价。

因此,高消费并非代表着经济发展及消除贫困的正确道路,而减缓气候变化反倒可能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当今的能源经济主要集中在少数石油生产国和其他一些在炼油、分销等持有大量股份的国家。如果全球经济秩序依赖于可持续能源而非化石燃料,能源生产将被广泛分布且能源消耗也会靠近能源生产地。这将消除许多中间商和投机者环节,允许本地控制并创造了​​改善当地生活条件的机会。太阳能水泵及灯具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广泛使用有机会让全世界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第二轮文章中,Pablo Solón 大力支持全球财富再分配(及更加适度的消费水平)。但相对于再分配,我赞成为穷人创造机会使其能够自身创造财富——只要他们能够做到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财富创造。发达国家的确必须减少排放量,但让贫穷国家要避免那些富裕国家所犯的代价高昂的错误同样重要。可持续(往往也更便宜的)能源系统是做到这点的一个关键因素。

减缓气候变化不可能通过某个单一方法实现,但可以由一条单一的原则表述:能源使用必须是可持续的。在国家、地区和全球层面,必须落实措施与消费者沟通,让其知晓他们所消费东西的真实成本(且不能阻碍技术的进步)。应鼓励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如老式自行车(即使有些消费者认为这些政策是技术的倒退而非进步),也应鼓励当地对能源具有所有权。给穷人太阳能灯具,他们将照亮自己的繁荣之路。

通过再分配实现和谐

本次"圆桌讨论"的几篇文章背后都存有一个核心问题,即"必须缓解气候变化。但在缓解的同时,最贫穷的人群获得能源的权利不能被削弱"。这两个明显处于竞争关系的条件如何能同时得到满足呢?我的答案是,可以通过财富再分配而非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来满足这两个条件。

目前所实践的发展,在解决气候问题,不仅无法满足穷人的需求,反倒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这种发展正在破坏着大自然。资本主义式的发展并不关心自然和人类,它关注的只有企业和精英的利润。这种特征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是一样的。

过去几十年里,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家经济增长迅速,,但贫困问题却并未得到根除。彻底消除贫困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吗?并不是,前提是将财富再分配视为除贫的基础。全球发展中心最近公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如果将贫困标准设为每日 1.25 美元,那么除贫仅需要再分配相当于 0.2% 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要消除每日 2 美元的贫困,仅需要再分配相当于 1% 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不过,每日 2 美元的贫困标准是否切实可行?您是否试过每天只靠 2 美元度日?)

如果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在其增长强劲的时期也未能根除贫困,那么当许多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受困于长期危机中时,相信该发展模式能够根除贫困似乎也不太现实。事实上,资本主义模式的发展看起来更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不平等——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是如此。根据《经济学家》杂志,在美国,占1 %人口的最富有的人在大萧条后的经济复苏中获得了95% 的经济收益。据《印度教徒报》报道,在 1983 年到 2012 年之间,印度最贫穷的 20% 的城镇居民消费停滞不前或仅轻微上升,而最富有的那 10% 的人口的消费增长了 30% 以上。即使在印度经济发展最强劲的时期,这一规律也未曾改变。

克服旧逻辑。说到底,应对气候变化与解决穷人需求之间并不矛盾。这一切需要的是放弃目前践行的发展,并转而关注财富再分配及实现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当然,可以预计精英们将尽其所能维护他们的特权——哪怕这些特权是以牺牲大自然及其他人为代价。精英想要维护其特权的努力,解释了国际气候谈判中出现的许多情况。

这并不是说富人是恶魔,而是富人的行为是由资本主义的逻辑决定的。如果一个资本家不使其利润最大化,那么他在市场上就成了失败者。要避免这种命运,他愿意剥削大自然与其他人。

因此,再分配真的只是第一步——如果无法克服资本主义的逻辑,那么这种逻辑将很快再次发威,财富也将再次集中。克服资本主义的逻辑不会是件容易事;但却是恢复与大自然(包括气候领域)之间平衡的唯一途径。

把发展放在首位

在第一轮文章中,两位同行所撰写的文章都表达了同样的顾虑——即目前的举动还不足以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不过,对于各国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应负的责任,两位持不同态度。Pablo Solón 支持设定硬性的排放目标和时间表。他的方法相当严格地参照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尤其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与此同时,Rolph Payet 则大力支持《哥本哈根协议》。该协议允许国家在制定减排承诺时考虑其可行性。两位同行的看法体现了气候谈判中观点的根本区别。

我的看法是,有两个问题必须在全世界构建减缓气候变化机制时保持中心地位:即有效性和公正。有效性是指要尽力解决气候问题。公正是指确保分配给具体国家的任务是公平的。一个公正却不能充分应对气候问题的结果毫无意义,而任何不公平的安排都很可能是无效的。

哥本哈根提出的"承诺及审查制度"(在第一轮文章中受到Solón强烈的批评)可能既无法实现其有效性,又不能体现公正。至少目前为止,该制度肯定没有做到。至于有效性,国家迄今对于排放承诺采取了一定的积极行动,但总体上仍然留有明显的"排放差距"。关于公正,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绝对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因此很难证明哥本哈根进程所产生的结果是公正的。

这并不是说根据 UNFCCC 原则进行的碳分配就能带来更大的效力或显得更公正。但如果气候方面的工作由全球排放目标开始,然后根据既定的原则,给每个国家分配其允许的碳排放水平,那么至少气候工作会朝正确的方向开展。这种做法将减少气候谈判中关于责任分配问题的讨价还价——这样的讨价还价常常使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此外,这一过程也会造成各国碳分配的巨大差异,这将促进碳交易这种有益的国际合作形式的发展。然而,真正的问题是 UNFCCC 缔约国或大国是否会认同这一系统的细节内容并在此后遵守履行政治上的承诺。

使用余量。在今后几年内,减缓气候变化将获得越来越多的全球资源并得到更多的政策关注——但是这绝不能分散全球发展时应对挑战方面的注意力,这些挑战包括为缺少现代烹饪燃料的 26 亿人供应燃料,或向缺电的 13 亿人供电。有时,解决这些发展中挑战的途经会被认为对气候不友好,例如向穷人提供化石燃料为基础的电力。

像这样的(无论是真实存在还是想象出来的)紧张态势一般都是可以消除的——但只有当发展中国家的人类基本需求得到足够的重视才行。事实上,或许有必要从"发展第一"的角度来考虑减缓气候变化。(这不同于"共同利益"的做法,即使当评估缓解办法部分地依靠发展提供的辅助好处时,该做法也仍然优先考虑减缓气候变化本身。)在任何情况下,把发展需求放在首位都不应该被认为是对努力缓解气候变化行为的破坏。相反,作为一种方式,它能确保公平对待众多历史上排放量较低从而给其他国家进行有序的缓减气候变化留下一些余地的国家。

Round 3

合作或灭亡

Pablo Solón 在其第三篇文章中写道"国际气候谈判解决不了气候问题",我非常同意这点。或者说,很明显,在任何情况下,有害的气候变化仅通过谈判都是无法避免的。

这并不意味着战争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如果全世界不采取措施拯救地球,拯救穷人,那将必然导致冲突。气候变化已造成粮食及水资源不安全,大家只需看看达尔富尔就知道这种不安全是如何导致冲突的。另一方面,正如智库战略远见集团(Strategic Foresight Group)最近的一份报告所细述的那样,在水资源等问题上的合作可以显著降低战争的风险。因此,我们需要的并非更多谈判,而是更多且更有效的合作。

当各国力求更大的经济增长并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其成功时,各国所使用的是基于对人类行为的片面理解的经济理论。这些理论低估了人类依靠合作解决问题的潜力,也未能认识到经济及自然资源的相互依存可带来很大的效益。

有人可能会把国家间的合作定性为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观念,但实际上,合作是扎根于许多自然体系中的实用主义方法。合作包括朝着共同目标一起努力而这种共同目标能给彼此带来回报;没有彻底的赢家或彻底的输家。这个方法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所认为的利润最大化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态度截然不同。

假设人类的活动范围并不是地球,而是有着无穷资源和能源的整个宇宙,气候变化就不会成为这一代人所关注的问题。但正因为人类就只生活在地球这个星球上,且正因为人类已经有了意识水平,诸如广泛的人权观念,因此问题就变成了:为何各国还在气候领域保持一切照旧的做法,即使当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行的?每一年,国家开会、进行谈判谈判。并且每年都证明它们未能向大自然本身学习,未能理解气候问题可以通过合作解决。

合作,就必须先承认目前活着的人类是唯一可能提出气候解决方案的。子孙后代要求现在这代人解决问题。住在地球上的其他种群也有同样的要求。把气候变化的责任归咎于谁,相对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类集体解决这个问题的能力。

越来越明确的是,一部分人以其他人为代价获益这种自私的做法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以合作而非零和的态度面对气候——尽管这可能无法解决如何平均分配财富的全球问题——将至少保证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得到食物、住所以及生存。

不容有失之战

本次"圆桌讨论"开展之际,华沙举行了全球气候谈判,193 个国家参加。而几天前,台风"海燕"袭击了菲律宾,造成数千人死亡,约 400 万人流离失所。

也许有人以为像海燕这样破坏力惊人的台风会使气候谈判更具紧迫感(即使不能单将一次天气事件归咎于全球变暖)。也许有人会期望各国作出大力削减碳排放量的承诺,富裕的国家对绿色气候基金(the Green Climate Fund )等举措给予大力支持。然而华沙谈判却是倒退的。全球第五大碳排放国的日本原保证将 2020 年的排放量降至低于 1990 年 排放量6% 的水平,却自食其言;其排放量届时将在 1990 年的基础上增加 3%。同时,华沙气候大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为止,2013 年承诺的国际气候基金比 2012 年同期下降了 71%。对台风"海燕"的反应甚至比以前更糟。

当我对谈判者抱怨气候谈判多么令人失望时,有些人说,"谈判本来就是那么回事。"别说坚定承诺,谈判出一个对排放量的承诺都是费时且艰难的——谈判者听从中央的指令,并没有权力自行推动谈判的进程。也有人说,要求国家做超过其意愿的事毫无意义,而且事实上,新的气候条约应依照美国和中国的议程制定(尽管这样的协议实际上会导致整个地球无以为继)。仍然有一些人说:"到了某个特定时候,政府将会应对气候危机。"但那是什么时候呢?到底还要死多少人?如果各国行动过迟而丧失了将气候变暖限制在可容忍范围内的时机,那又该怎么办?

国际气候谈判解决不了气候问题。不能寄希望于政府,政府关心的是下届选举或其他政治责任,而这些都已被企业和精英们掌控。精英们根本不关心毁灭性的台风或类似事件。如果气候变化开始给他们带来不便,他们可以坐飞机去世界的另一处买新房子,开始新的业务。

解决气候问题只能寄望于百姓,而气候变暖解决方案必须从华盛顿、北京和其他地方产生。人们必须开始意识到,气候公义并不只是环保人士和气候活动家要关心的事,而是关系到地球上的每个人。它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比如,一个与大自然关系严重失衡的社会不可能拥有民主治理与长期就业。增长超越大自然极限的经济将迟早崩溃。

只有当强大的社会运动加入到这场公义之战——各国、各大洲,在经济、政治和环境层面,各国与全球的气候政策才会改变。这场战斗必须树立具体目标,如关闭煤矿、停止管道施工、叫停压裂项目、征收碳税、保护原著民土地以及制止土地争夺。必须通过各种手段争取实现这些目标——从政治施压,消费者抵制,公民抗命到绝食抗议。资本主义的最大优势是惰性,克服惰性将需要工人、农民、原住民、妇女、青年、信仰团体、移民、知识分子、艺术家、人权活动人士的共同参与。

眼下的努力既要阻止疯狂的气候变化,又要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得到尊重的世界。这是一场不容有失之战。

 

理智战胜现实主义

Pablo Solón 认为,应对气候问题以及穷人的需求将需要全世界"放弃目前践行的发展,并转而关注财富再分配及实现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Rolph Payet 则支持"为穷人创造机会使其能够创造自身财富——只要他们能够做到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尽管我同行们的观点在某些方面有分歧,但他们都共同强调了将穷人的需求放在首要地位(这一点我在本次"圆桌讨论"中已经强调过)以及探索跟当今所遵循的截然不同的发展途径。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种观点并不实际,太过浪漫主义。但目前气候谈判中,有些人变得越来越 "现实主义",这种"现实主义"允许各国制定自愿的排放目标。这种做法似乎不太可能将全球变暖限制在 2 度以内,并且完全不可能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各项目标。应对气候变化所必须的现实主义态度——即实际地承认问题——往往显得不足。

根据世界气象组织报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达到创纪录的高点,且浓度保持"向上加速的趋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13 年排放差距报告》(Emissions Gap Report 2013)中指出,"2020 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可能达到 80 至 120 亿吨[二氧化碳],相当于超过提供"朝向 2 度或2 度以内的气温升高的合理途径的水平。诸如台风海燕等事件不时提醒我们如果气候持续变暖可能会产生的后果。但气候谈判所产生的并非针对问题的现实反应,而是"现实主义"——不过是各国不愿意承担气候变化责任的委婉用词罢了。例如《纽约时报》最近报道了分析师对于华沙 11 月气候变化谈判的意见。分析师认为最可能的结果将是"条约力道微弱,基本上只是敦促各国尽其所能减少排放量。"

现实主义者的想法、政治和决策根本上都没有充分地解决气候问题,也不能解决全球南部的发展挑战问题。因此,探索气候和发展的替代途径完全是必要的——这将是克服贫穷国家的发展赤字及消除排放差距(可以认为是人类所面临的两个最大的挑战)的唯一出路。如果替代的发展途径不切实际或显得愚蠢,要想到不受控制的气候变化可能使全世界走上截然不同且令人不快的发展道路。探索替代发展途径容易吗?当然不容易。但这些替代途径仍然值得被讨论与考虑,并引入决策者的议程之中。

英国作家 G.K. Chesterton 写道:"现实主义不过是失去了理智的浪漫主义……即它存在的理智。"随着世界各国领导人开始未来几轮气候谈判——如果他们试图公正地解决气候问题及其国内政治的紧张局势——他们最好能放弃他们的现实主义,重找回他们的理智。



Topics: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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